返回 我的 全国
首页 商家
发布
历史 我的

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全面应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

2016-04-07 15:13:36  人气:661

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中职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全面应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6〕2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中职学生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以下简称新中职资助系统)定于2016年春季学期全面应用,同时停用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

    二、新中职学生系统和新中职资助系统是国家教育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的重要平台,系统相关数据信息是实行中职生均拨款、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预决算的依据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落实好校长的主体责任,要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练专门人员负责系统管理工作,并保证学籍管理和资助管理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学校按时完成在校学生学籍与资助数据录入工作,切实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生”。

    三、学籍系统管理要重点加强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接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问题学籍处理、毕业和就业等环节规范操作,在系统业务开放的时限内,及时办理。对于接续中发现的重复学籍要及时进行处理,不得延误。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全面应用新中职资助系统完成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维护、助学金和免学费学生名单管理、财政资金发放管理等工作。

    四、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中职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系统数据的核查,全面开展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审核工作。严禁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籍;严禁虚报学籍;对于新中职学生系统中年龄异常的学生要加强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对已毕业、转学、退学、休学的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要及时作出处理;加强对“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杜绝“双重学籍”现象,确保学籍、资助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同级纪检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五、近期市教育局将组织新中职学生系统和新中职资助系统的业务培训,各中职学校对新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届时将安排专家对疑难问题进行答疑。各学校要安排好培训人员,及时汇总提交相关问题,切实提高培训效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及时解决所属学校在新系统应用存在的问题,发生疑义无法解决的学籍问题和资助管理问题,及时向市教育局职成处和学生中心反映。联系人:余开文,联系电话: 63505299,信箱:38306338@qq.con;刘明纯,联系电话:63505193,邮箱:1585309870 @qq.com。

声明:频道所载文章、图片、数据等内容以及相关文章评论纯属个人观点和网友自行上传,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发现有违法信息或侵权行为,请留言或直接与本站管理员联系,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24小时内作出删除处理。